【外评】大科技公司致欧盟:“去死”

欧盟新的《数字市场法案》(DMA)是一个复杂的多足怪兽,但从根本上说,它是一项旨在让公众更容易控制他们所使用和依赖的技术的法规。

DMA 的一项规定迫使强大的 “守门人 “科技公司允许第三方应用程序商店的存在。这意味着,作为设备的拥有者,您可以决定信任谁来为您提供软件。

另一项规则要求这些技术 “守门人 “提供其他平台可以插入的互操作网关–这样你就可以放弃使用某个聊天客户端,转而使用竞争对手的软件,并且仍然可以与你留下的人保持联系(未来社交媒体也可能采取类似措施)。

有一条规则禁止 “自我推荐”。自荐 “是指平台推送自己的劣质产品,而隐藏对手的优质产品。

也许最重要的是,隐私规则强化了已有八年历史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这是一部强有力的隐私法,但长期以来一直遭到蔑视,尤其是遭到最大科技巨头的蔑视。

换句话说,《通用数据保护条例》旨在把我们推向这样一个世界:你可以决定在你的设备上运行哪些软件,你可以很容易地找到最好的产品和服务,你可以在不放弃社交关系的情况下离开一个更好的平台,你可以在不被监视的情况下完成所有这些事情。

如果成功,这将使我们离过去三十年为之奋斗的美好未来越来越近。

只是有一个问题:大科技公司并不想要这样的未来,他们正竭尽全力将其扼杀在摇篮中。

很明显,从一开始,科技巨头们就在向 DMA 以及它向用户承诺的自由开战。就拿苹果公司来说,它对用户安装软件的严格控制从一开始就引起了 DMA 的高度关注。

iOS 设备将拒绝运行除非来自苹果 App Store 的软件,而对苹果客户的控制意味着苹果也可以对应用程序供应商施加巨大的控制。

在大多数交易中,苹果向应用程序供应商收取高达 30% 的佣金,包括应用程序的初始价格及其后的所有购买行为。这是一笔非常高的交易费–与信用卡行业相比,信用卡行业本身就因 3% 至 5% 的高额手续费而饱受批评。为了维持这些高额佣金,苹果还限制其供应商告知客户存在其他支付方式(例如通过其网站),并在不同时期禁止其供应商向不使用应用程序完成购买的客户提供折扣。

苹果公司坚称,它需要这种控制来保证客户的安全,但在理论上和实践中,苹果公司都表明,它可以在不保持这种程度的控制的情况下保护你的安全,而且在有利于公司利润的情况下,它会利用这种控制来剥夺你的安全。

苹果公司价值两到三万亿美元。投资者之所以青睐苹果公司的股票,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从其他希望获得其客户的企业那里榨取了数百亿美元。

DMA 的目标正是针对这些行为。它要求最大的应用程序商店公司给予客户选择其他应用程序商店的自由。苹果等公司有一年多的时间为 DMA 做准备,并被要求在今年 3 月前制定出合规计划。

但是,苹果公司的合规计划与标准相去甚远:在一大堆令人困惑的垃圾费用(如每次使用需向苹果公司支付 0.50 欧元的 “核心技术费”,即使最受欢迎的应用程序通过竞争对手的应用程序商店销售)和苛刻的条件(试图通过竞争对手的应用程序商店销售的应用程序制造商的产品将从苹果公司的商店中删除,并被永久禁止销售)之间,该计划根本无法满足欧盟促进应用程序商店竞争的目标。

这只是苹果公司荒唐提案的表面现象:苹果公司的用户将不得不成功地通过迷宫般的深埋设置来尝试另一个应用程序商店(还有一些听起来很酷的应用程序商店正在酝酿中!),如果你将手机带离欧盟 30 天,苹果公司将禁用你所有的第三方应用程序。

苹果似乎在与欧盟监管机构玩一场高风险的 “吃鸡 “游戏,实际上是在说:”是的,你们有 5 亿公民,但我们有 3 万亿美元,我们为什么要听你的?苹果公司通过禁止与欧盟要求第三方应用商店的决定关系最密切的公司 Epic 运营应用商店并终止其开发者账户(后来在欧盟登记表示不同意后,Epic 的账户又被恢复),开启了这一不合规行为。

当然,不仅仅是苹果公司。

DMA 包括新的执法工具,最终将《通用数据隐私条例》(GDPR)适用于美国科技巨头。GDPR 是欧洲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隐私法,但在其通过后的八年里,欧洲人一直在努力利用它来改革最大科技公司糟糕的隐私做法。

Meta 是隐私保护最差的公司之一,这也难怪:它的全部业务都是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从全世界数十亿人那里提取和挖掘价值数十亿美元的私人信息。GDPR 应该要求 Meta 获得我们自愿的、知情的(可撤销的)同意,以进行所有这些监控,而且有充分证据表明,如果可以的话,95% 以上的人都会阻止 Facebook 的间谍活动。

Meta 对此给出的答案是 “要么付费,要么接受”,即不同意 Meta 监控的用户必须付费才能使用服务,否则就会被屏蔽。不幸的是,Meta 禁止这样做(隐私不是奢侈品,只有最富有的人才能拥有)。

就像苹果公司一样,Meta 的行为就像 DMA 允许它继续其最恶劣的行为一样,只是在边缘做了一些小的表面调整。就像苹果公司一样,Meta公司也敢于让欧盟执行其民主制定的法律,暗中承诺将其数十亿美元投入欧洲机构,以维护其监视我们的权利。

这些都是高风险的冲突。随着科技行业的集中度越来越高,它的责任感也越来越弱,能够用锁定和监管俘获来代替制造好产品和支持用户。科技公司找到了新的方式来大规模地损害我们的隐私权、劳工权和消费者权益。

几十年来,监管机构对科技垄断漠不关心,如今,世界各地的竞争管理机构都在向大科技公司发起挑战。迄今为止,DMA 是我们所见过的最有力、最雄心勃勃的一击。

从这个角度来看,大科技公司拒绝遵守规则也就不足为奇了。如果欧盟成功地迫使科技公司公平竞争,那么它将成为全球竞争的发令枪,在这场竞争中,科技公司的不义之财–数据、权力和金钱–将被归还给用户和工人,而这些财富正是来自于用户和工人。

当然,DMA 和 DSA 的设计者们预见到了这一点。他们已经宣布对苹果、谷歌和 Meta 展开调查,并威胁要对这些公司处以全球收入 10% 的罚款,如果这些公司不守规矩,罚款额将翻倍至 20%。

争夺所有弹珠的不仅是大科技公司,还有民主控制和问责制度。如果苹果公司能破坏 DMA 坚持剥夺其对客户软件选择的否决权,那么美国司法部在同一问题上的案件、日本和韩国的案件以及英国悬而未决的执法行动都将受到影响。

本文文字及图片出自 Big Tech to EU: "Drop Dead"

你也许感兴趣的: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